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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疑难30问,一定有你想知道的!
发布时间: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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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尽人意”的写法正确吗?

不准确。“不尽人意”是某些人对“不尽如人意”的缩略,但这种缩略是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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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不如人意”,这当然是说得通的,但在分寸的把握上,和“不尽如人意”有明显的区别。“不如人意”是明确的否定,不留一点情面;“不尽如人意”则是在大体肯定的前提下指出不足,显然要委婉得多。

二是“不尽人意”,这种说法可以理解,但在语法上存在瑕疵。原来“如人意”是动宾结构,把“如”字去掉后,“尽人意”成了动宾结构。但这个“尽”字到底是“取之不尽”的“尽”呢,还是“人尽其才”的“尽”呢?哪种用法都说不通。

三是“不尽如意”。“意”即人意,去掉了一个“人”字,“意”的内涵未改变。“不尽如意”可以说等于“不尽如人意”,这是一种值得提倡的缩写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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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一定要改成“督察”吗?

不必。不少人为此纠结,可能和工具书的滞后有关。我们熟悉的词典,包括《现代汉语词典》《现代汉语规范词典》在内,都是只收“督察”,不收“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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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督察”一词,源远流长。《汉语大词典》中,收了从《汉书》到《明史》三条古代书证,又收了吴组缃和巴金两条现代书证。可见,这种用法古已有之,而且一脉相承,至今仍在沿用。


更重要的是,在现实生活中,“督察”依旧十分活跃。为了工作需要,有关部门可能派出“督察组”;在我国公安机关,有专门对执法、值勤等公务活动进行监督的“督察警”;在一些重要领域或重大活动中,还有承担着特殊使命的“督察员”。


然而,我们不能因此而否定“督查”。“督察”和“督查”并不是势不两立的一组词。为了提高执政能力,上海市委便设有“督查室”。这个机构既有监督的责任,又有检查的权力,称之为“督查”是名副其实的。类似的“督查组”“督查员”也不时见诸报端。对此,只能遵循“名从主人”的原则,从实际情况出发,该用“督察”就用“督察”,该用“督查”就用“督查”。千万不能胶柱鼓瑟,擅自帮别人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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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号只能用于陈述句吗?

不是。句号还可用于祈使句、感叹句甚至反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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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同的语气,句子可分为四类: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陈述句主要是陈述一个事实,如“八月中秋节到了”;疑问句主要是提出一个问题,如“今天的月亮会出来吗”;祈使句主要是发出请求或命令,如“和我们一起赏月吧”;感叹句则用于抒发情感,如“今天的月色真好啊”。


句号是句末点号的一种。是否要用句号并不取决于句子的长短,而主要是看是否符合句子的条件,是否带有陈述语气和语调。有时即使只有一个字、一个词,如果属于独词句,照样可以用句号。如“下周去做义工好吗?”“好。”这个“好”字便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句子。


句号主要用于陈述句,但还可用于语气缓和的祈使句、感叹句甚至反问句。请看下列用例:

1.请到我办公室来一次。(祈使句)

2.这本书的出版真是恰逢其时。(感叹句)

3.想起这一连串的变化,我心里何尝不是五味杂陈。(反问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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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ián鱼效应”的nián,用“鲶”还是用“鲇”?

用“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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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种鱼的名称。徐珂《清稗类钞》中说:“鲇,俗称鲶鱼。”书中对这种鱼有相当详细的描述:“体圆长,头大尾扁,无鳞,多黏质,口曲而阔,两颚生细齿,有须,背苍黑色,腹白,长尺余。产于淡水。”


正因为有俗称,长期以来,“鲇鱼”和“鲶鱼”两种写法并行。“水煮鲇鱼”是川菜中的一道名菜,菜谱上往往写作“水煮鲶鱼”。“鲇鱼效应”是管理学中的一条重要原则,在报刊上出现时,往往也是“鲶鱼效应”。专家认为,“鲶鱼”和“鲇鱼”是一对全等异形词。


可现在的情况有了变化。在2013年6月由国务院正式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只收“鲇”字而没收“鲶”字。这就表明,在“鲶”和“鲇”的长期较量中,“鲇”字取得了规范汉字的资格。在“字表”发布以前,“鲶鱼”和“鲇鱼”两种写法难分轩轾;但在“字表”发布以后,我们理应以“鲇鱼”为规范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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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引号中有单引号,单引号中又有引号,该怎么用?

首先要努力避免这种情况。引号的一用再用,很可能使关系显得复杂,增加理解的负担。但也有非用不可的时候。为了使引用的内容不致相互纠缠,处理的原则是:双引号中用单引号,单引号中再用双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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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曾举过《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中的一个例子。赵惠文王和群臣商议:谁能出使秦国?宦官头目缪贤举荐说:“臣舍人蔺相如可使。”王问:“何以知之?”接下来便是缪贤说的一长段话:“臣尝有罪,窃计欲亡走燕,臣舍人相如止臣,曰:‘君何以知燕王?’臣语曰:‘臣尝从大王与燕王会境上,燕王私握臣手,曰:“愿结友。”以此知之,故欲往。’……”双引号引的是缪贤答赵王的话,单引号引的是缪贤和蔺相如的对话,“愿结友”的双引号则引的是燕王的话,这种双-单-双的用法,有利于把不同的引用内容区分清楚。


现代文中同样有类似的用例。在一篇题为《好一个“问”字》的随笔中,作者写道——且让我摘一段当年的日记:“穿过花坛走回宿舍,陈老师的话仍在我耳边回响:‘学问,学问,第一是“学”,第二是“问”。有时“问”比“学”还重要。孔夫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问”才能从“不知”到“知”。所以有句格言说:“问傻一阵子,不问傻一辈子。”’我一定要学会问。”单引号中便有一串双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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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可以说成“这些同学们”吗?

这是个值得讨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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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常作为后缀,用在名词或代词后面,表示复数。比如“先生们”“女士们”,或者“我们”“他们”。凡是后面有“们”的,前面就不能再用数量词组修饰。比如,“三个孩子们”“十位同志们”,这种说法是不合语法的。因为,“们”表示的是不定数,而“三个”“十位”是确定数,把它们用在同一个句子中,未免有点不太协调。这在语言学界已成为共识。


然而,如果前面是不定量词组,句子是否可以成立呢?有人认为是可以的。黄伯荣、廖序东先生主编的《现代汉语》便明确提出:“名词加‘们’以后,不能再受表示确定数目的数量词的修饰,如不能说‘三位同志们’。但可以受‘许多、好些’等表示不定数量的词修饰,如‘好些孩子们’。”


应该承认,两位先生的见解有他们的道理,在日常口语中也确实能听到这样的说法,但仔细琢磨一下,还是觉得有可议之处。“们”表示的是不定数量,“许多、好些”表示的也是不定数量,是不是有叠床架屋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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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句中的“乐”字读yuè还是读lè?

读lè。很多人读yuè,这是一个流行性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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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有三个常用的读音:

读yuè时是名词,义为音乐,如乐声大作、鼓乐齐鸣;读lè时是形容词,义为高兴,如乐不可支、乐而忘返;读yào时是动词,义为喜欢,如仁者乐山,智者乐水。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里的“朋”字学界解释不一,但肯定是同道中人。有朋自远方来,一起切磋学问,不是很开心的事吗?“乐”字当然应该读lè。


作为成语的“不亦乐乎”,现在多用作补语,表示达到顶点,如“忙得不亦乐乎”,一般人不会读错;但一旦引用孔子的原文——“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十有八九会误读lè为yuè。这恐怕和《论语》有关。


《论语》开宗明义的第一章第一节是:“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说”通“悦”,“不亦说乎”读不亦yuè乎。《论语》的第一句自然影响很大,于是有人把“不亦乐乎”也读成了不亦yuè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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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假思索”和“不加思索”是一回事吗?

“不加思索”本是“不假思索”的误写。后来用的人多了,两者便成了异形词,用哪一个都可以。现在则倾向于分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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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的意思是凭借、依靠。所谓“不假思索”,就是用不着思考,便能立刻作出反应,以此形容思维或动作的敏捷。比如:“主考官的题目刚出完,3号选手不假思索,报出了答案‘唐朝诗人杜牧’。”


“加”的意思是加以、经过。所谓“不加思索”,就是不经过思考,便草率地提出看法或作出决定,以此形容言行的不负责任。比如:“请各位回去商量一下,不要不加思索便拿出方案。”


由此可见,“不假思索”和“不加思索”在感情色彩上有褒贬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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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一五年”的用法规范吗?

不规范。年份书写有三种常见的错误,这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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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错误如“二0一五年”。问题出在阿拉伯数字系统和汉字数字系统混用。大量的证书、标牌在落款时,存在这样的问题,看上去不伦不类。可以写成“2015年”,也可以写成“二〇一五年”,就是不能在汉字数字中挤进一个阿拉伯数字。


第二种错误便是“二零一五年”。过去可能允许这种用法,但是现在不行。最新颁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已明确规定:“零”用于计量,“〇”用于编号。“一百零八将”属于计量,用“零”;“二〇一五年”属于编号,只能用“〇”。


第三种错误是“贰零壹伍年”。看上去郑重其事,其实是自作多情。汉字数字有大写小写之分。按照《出版物上数字用法》规定,汉字大写数字的适用场合,是法律文书和财务票据上的记数,目的是防止涂改。至于年份书写,那是大可不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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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烟者或嗜毒者称“隐君子”还是“瘾君子”?

两者皆可称。在实际使用中,有一个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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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君子”古已有之,指“隐士”一类人物。《史记·老子韩非列传》:“老子,隐君子也。”躬耕南阳的诸葛亮,梅妻鹤子的林和靖,都可称之为“隐君子”。“隐”是他们远离尘嚣的生活态度,“君子”是他们不恋俗名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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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义执言”可以写成“仗义直言”吗?

不可以。这种写法似乎也说得通,但实际上“直”是个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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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是定型词语,不能因为说得通便随便改变用字。否则,词汇系统就有可能变得面目全非。从构词角度来说,“仗义”和“执言”都是动宾结构,它们之间密切呼应;而“直言”是偏正结构,改为“仗义直言”,一个动宾,一个偏正,这条成语原有的结构美和节奏感便会受到影响。


更为重要的是,“直言”和“执言”在表义上是不一样的。所谓“直言”,就是不含蓄,不保留,和盘托出,毫不掩饰,如“恕我直言”“直言相告”。这是一种说话的方式。而“执言”义为坚持自己的观点,说自己该说的话,不为势屈,不为利诱。这个“执”字表达的是说话的立场和态度。可见,“执言”和“仗义”是有着内在联系的:正因为“仗义”,所以敢于“执言”。


“执言”和“直言”不在同一层面上面,还是不改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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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笈”一定要改为“秘籍”吗?

不一定。某些媒体逢“笈”必改,甚至把“负笈英伦”改为“负籍英伦”,这种不加思索的态度,是不足为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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笈,音jí,本义为书籍。“负笈”,字面意思是背着书箱,义为到他乡读书。“负笈英伦”即到英国留学,“负笈东瀛”即到日本留学,这里用的是“笈”的本义,当然不能擅改为“籍”。


“笈”又通“籍”,“珍本秘笈”同“珍本秘籍”,遇到这种情况,改“笈”为“籍”是合适的。但如果书名中本用“笈”字,那就不可轻举妄动。比如道家书《云笈七签》,问世以来用的就是“笈”字,自是万万改不得的。


至于“秘笈”,这是当下的流行用法,“养生秘笈”,“炒股秘笈”,比比皆是。但它的意思是指诀窍、妙法,而不是书籍。古代有所谓“锦囊妙计”,在锦囊里藏有妙计,那么,在书箱里为什么不能有诀窍呢?有鉴于此,“秘笈”是不必改为“秘籍”的。否则,“三条秘籍”“五条秘籍”之类,反而读来有点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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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阁下是否赏光”——这是发出邀请后的一句话,句末用句号还是问号?

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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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符号使用中有一个常见错误,即非疑问句误用问号。如:

“我不知道今天谁是主讲人?”

“阿姨总爱问我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

“杂志社根本不调查哪些人是这类刊物的读者?”

这三个句子中,尽管出现了“谁”“哪些”之类的疑问词,以及“还是”之类的选择句式,但它们都不是疑问句。“今天谁是主讲人”是“不知道”的宾语,“喜欢爸爸还是喜欢妈妈”是“问”的宾语,“哪些人是这类刊物的读者”是“调查”的宾语,无疑,三个句子都是陈述句,因此句末应用句号而不是问号。


那么,“不知阁下是否赏光”为什么要用问号呢?


问号是句末点号的一种。一个句子是否用问号,并不取决于句子中是否有疑问词,或者有疑问的成分,而是看整个句子是不是疑问句,看句子有没有疑问的语气和语调。“不知阁下是否赏光”表面上看是一个陈述句的结构,“不知”的后面是宾语成分,实际上却是一个语气委婉的问句,它有疑问语气和语调,是邀请者通过这样一个问句,等待被邀请者的答复,只有用问号才能正确表达这层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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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一计划,使学生的社交能力大为提高。”——这是一个病句吗?

要看具体情况。有人以为,只要上一句没有出现主语,下一句句首用了“使”字,那就一定是主语残缺。可语言事实并非如此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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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类的“使字句”,其实是暗含着主语的。上面这个句子的主语是“学校”:“(学校)通过这一计划,使学生的社交能力大为提高。”既有途经,又有效果,文从字顺,逻辑俨然,“病句”从何说起?


判断这类句子是否病句,关键要看句子是两个主体还是一个主体。上引句子,“通过”的主体是学校,“提高”的主体是学生,它有两个主体,因此不是病句。下面这个句子则是另外一种情况:


“听了林教授的报告,使我们对环保有了新的认识。”

“听报告”的主体是我们,“有了新的认识”的主体也是我们,只有一个主体,“我们……使我们……”,这是说不通的,可以判断是个病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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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和“以致”有哪些区别?

两者都是连词。主要有三方面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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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以至”表递进,“以致”表因果。“以至”强调的是时间、数量、范围、程度的延伸,如“昨天淋了场雨,第二天便鼻塞、头昏、咳嗽以至发烧了”;“以致”强调的是致使,即由于前面的原因,造成了后面的结果,如“一个多月没碰课本,以致进了考场脑子一片空白”。

第二,“以至”既可连接词或短语,也可连接分句;“以致”只能连接分句。同样是连接分句,“以至”含“甚至”的意味,如“天气突然热起来了,以至可以穿衬衫出门”。这是“以致”不具备的。

第三,“以至”连接的内容,可以是正面的,也可以是负面的;“以致”多为不好的或者是说话人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前者如“班级总分第一、全校数学竞赛冠军以至全市的‘小科学家’称号,他都拿到过”;后者如“由于材料未及时送到,以致错过了报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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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可以写成“以至于”,“以致”可以写成“以致于”吗?

不可以。只有“以至于”,没有“以致于”。“致”是一个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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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可以写成“以至于”,是因为“至于”本身是一个词,有“达到”的意思。“以至于”通过节奏的延长,能更有效地强调达到某种程度。这和“以至”的表递进的作用是一致的。而“致”后不能跟介词“于”,历来没有“以致于”这种用法。


在工具书中,无论是《现代汉语词典》还是《汉语大词典》,都只收“以至于”,不收“以致于”。唯独《现代汉语规范词典》中收了“以致于”,释义为“以致”。这是编者的疏忽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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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点符号中的“!”,称感叹号还是叹号?

叹号。感叹号是它的旧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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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名称,有一个演变过程。早在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在《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修正案)》中,称之为“惊叹号”。1930年,《教育部划一教育机关公文格式办法》中,又称之为“祈使或感叹号”。1951年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关于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改称“!”为“感叹号”。1990年《标点符号用法》修订后发布,又改称“感叹号”为“叹号”,一直沿用至今。所以,应以“叹号”为“!”的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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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丁东、叮咚:选哪一个呢?

首选叮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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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词是全等异形词,都可以用来形容玉石、金属或泉水之类撞击发出的声音。从历史上看,丁冬和丁东出现较早,唐诗中多有用例,如韦庄的:“月下丁冬捣寒玉”(捣练篇),温庭筠的“丁东细漏侵琼瑟”(《织锦词》);但从现代汉语应用来看,叮咚占绝对优势,《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的词频统计为18比0。这可能和人们习惯于拟声词加口旁有关。为尊重群众的用词习惯,自应以叮咚为首选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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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照在桑干河上》的“干”要改成“乾”(qián)吗?

不能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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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作品是丁玲的代表作,写的是桑干河畔土改的故事。“太阳”象征着中国共产党。


桑干河是永定河的上游,源出山西境内的管涔山,全长506公里,经华北平原北部,流入河北西部的官厅水库。


据传说,每年桑椹成熟季节,河水干涸,因而得名桑干河。另据《水经·漯水注》:“桑干泉,即溹涫水者也。” 溹涫,音suǒ guàn,桑干或溹涫音讹。不论是前者还是后者,桑干河的“干都不是乾坤的“乾”(qi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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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然”可以写成“冒然”吗?

可以,但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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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的本义是交换财物。清朱俊声认为,“贸”可借用作“眊”。眊,音mào,眼不明也。“贸然”即“眊然”,故可指不加考虑地轻率从事。


“冒”的本义是帽子,帽子顶在头上,由此引申出向上的意思。由向上又引申出顶撞、冒犯等义,故“冒然”同样可指行事鲁莽。


《现代汉语异形词规范词典》认为,“贸然”和“冒然”是一对全等异形词,因实际使用中“贸然”更为通用,故应以“贸然”为首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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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不可当”是来势猛烈、不可阻挡的意思,可为什么用“当”而不用“挡”呢?

这和汉字的变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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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名不统一该怎么处理?

这种情况是很常见的。比如鲁迅笔下是迭更司,现在通译作狄更斯,这是因时而异。台湾用的是布希,大陆用的是布什,这是因地而异。即使同在今天,也有译名不统一的。“本·拉登”和“本·拉丹”便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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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这种情况,周恩来总理早在上一世纪60年代曾明确作出批示:“译名要统一,归口于新华社。”根据周总理的批示,新华社的译名室,专门管理在中国报刊、图书、广播、电视中露面的外国人名译名。早在1993年,译名室曾编辑出版了《世界人名翻译大词典》,这是译名统一的权威工具书。


当然,也可能有一些外国人名,在新华社还没推出规范译名之前,便要在出版物中亮相。这时,相关媒体无疑可以自主翻译。但如果新华社随后推出不同译名,相关媒体应从大局出发,向新华社看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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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皮赖脸”可以写成“死皮癞脸”吗?

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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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皮赖脸”的意思近于“死乞白赖”,即不顾廉耻,一味纠缠。《红楼梦》中的用例是:“死皮赖脸的三日两头儿来缠舅舅,要三升米二升豆子,舅舅也就没法儿呢!”这里的“死”和“赖”表现的都是缠住不放的意思。


“癞”的本义指麻风一样的恶疾,在方言中则指头癣即秃疮。头癣愈后留有疤痕,故“癞”也常用来形容外表粗糙不平,如蟾蜍俗称“癞蛤蟆”,苦瓜俗称“癞瓜”。因为有了这样的形象特征,“癞”也可以像“赖”一样指品质上的低劣。《汉语大词典》告诉我们,游手好闲、蛮横无耻的人,可以称作“赖子”,也可以称作“癞子”。同样道理,“死皮赖脸”也可写作“死皮癞脸”。但从语言规范的角度考虑,不提倡后面这种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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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可以写成“做为”吗?

不可以。这个词的写法成为问题,和“作”“做”的纠缠不休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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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用作名词时,一般不会写错。很少看到有人把“有所作为”写成“有所做为”,把“大有作为”写成“大有做为”。然而,用作动词表示“当作”的意思时,便很难说,比如“在我的心里,是把他作为老师的”,这句话中的“作为”有人就写作“做为”。特别是在用作介词时,差错率更有明显走高的趋势,“作为同龄人”被写成了“做为同龄人”,“作为新兴媒体”被写成了“做为新兴媒体”,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其实,在大小词典中,是查不到“做为”一词的。而“作为”称得上历史悠久,早在《诗经》等典籍中便有用例。《诗·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墨子·辞过》:“故圣王作为宫室,为宫室之法。”《史记·秦本纪》:“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这里的“作为”,都是创制的意思。由此引申用作名词,指人的行为、成就;进一步引申,用作动词义为“当作”,用作介词引进人物的某种身份或事物的某种性质。这样的用法已经根深蒂固。


在“作”和“做”的较量中,后起的“做”字大有后来居上之势,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凡是历史上已经定型的词语,不应该轻易改变用字。“作为”理所当然不应写成“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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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述句的句中可以用句号吗?

通常不用句号。按照《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句号主要表示句子的陈述语气,用于句子的末尾。在一个句子还没有说完时,贸然用句号断开,这是不妥当的。比如下面这个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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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丽丽入园以后,表现出十分对立的情绪。值得儿童心理学家作为个案研究。”


这是一个陈述句,“十分对立的情绪”后面,句子并没有结束,应该用逗号而不是句号。否则,“值得”便没有着落。整个句子的意思是:小丽丽入园以后表现出的对立情绪,是值得研究的对象,用逗号才能把这个意思说清楚。


但是如果句号出现在陈述句中的引文中,则可以不受这个限制。《语文学习》2014年7、8期合刊载文引用了西彤《无限风光在险峰》中的一句:“还有我们熟知的陈毅元帅的‘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均属此类借题发挥的言志之作。”作者认为,陈述句中不可用句号,因此“青松挺且直”后的句号是用错的,应该改为:“还有我们熟知的陈毅元帅的‘大雪压青松,青松挺且直’,‘要知松高洁,待到雪化时’均属此类借题发挥的言志之作。”


这一批评是站不住脚的。把一首完整的诗强行切割成两块引用,在处理上更是粗暴的。实际上引文只是陈述句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引文中原有句号或者问号、叹号,尽可按原样保留。这和陈述句的句中不用句号,完全不是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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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达20多米”:“达”可以和概数搭配吗?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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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达”是达到的意思,它后面的宾语,可以是一个确数,如“上午入园人数已达8万”,“新建的大楼高达120米”;也可以是一个概数,如“受惠群众达数万人”,“上柜品种多达1000多种”。不论确数还是概数,凡是用“达”表示的,这个数字都是比较大的。下列句子便不能成立:“在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仅达100多人。”句中用了一个“仅”字,表示100多人是一个相对小的数字,不符合用“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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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事”与“国是”的区别在哪里?

每到全国“两会”召开,总会谈起“国事”与“国是”。有人甚至认为“国是”是“国事”的误写。其实,这是两个不同的词。它们有三点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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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词义的指向不同。凡是国家层面的事务,无论大事小事,皆可称“国事”;“国是”则专指涉及根本利益的方针大计。这就是说,“国事”遵循“国是”,“国是”指导“国事”。“国事”可以具体处理,“国是”则只能商量、拟定,所以常说“共商国是”“共定国是”。

第二,结合的密度不同。“国事”有口语色彩,可以插入其他成分,如“国家大事”;“国是”来自古汉语,是结构紧密的文言词,不能随意拆开。

第三,适用的范围不同。“国事”可对内也可对外,既可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也可说“飞往欧洲三国,进行国事访问”;“国是”只能对内,两会委员可以“共商国是”,外国人不宜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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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脚戏”为什么用“脚”不用“角”?

这和异形词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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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汉语中,人们常见的是“角色”一词,这个“角”字又衍生出主角、配角、生角、旦角、名角、丑角、扮角、捧角等一个词族。其实在古代,“角色”是称为“脚色”的。


“脚色”原和演戏无关,其本义犹如今天的“履历”。宋代时你想做官,必须先提交脚色状,其中包括个人的姓名、年龄、出身、籍贯以及生活经历、三代名衔,甚至还包括有关犯罪记录。这在古籍中可以找到大量书证。为什么称“脚色”呢?和称履历似有相类之处。履义为鞋子,和走路有关,履历反映的是人走过的道路即人的经历;同样,脚也和走路有关,脚色即不同的人走过的人生道路。


由于脚、角同音,“脚色”有时也写为“角色”,两者逐渐成了一组异形词。《京本通俗小说•碾玉观音》中便有这样的用法:“写了他地理角色与来人,到临安府寻见他住处,问他邻舍,指道:‘这一家便是。’”此处的“角色”,正是义为履历的“脚色”。


“舞台小天地,天地大舞台”。戏曲是人生的缩影。戏曲中的人物各有各的经历,于是这些人物自然而然地成了“脚色”,扮演这些人物的演员随之也被称为“脚色”。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用字习惯。在“脚色”和“角色”这一组异形词中,后来更多的人选用的是“角色”,特别是上一世纪由于《申报》等媒体推波助澜,“角色”的影响越来越大,到今天几乎已是一统天下。


“独脚戏”是1920年后流行于江南地区的曲艺样式。刚兴起时,因为只有一个人表演,时人称之为“独脚戏”。这一名称在“角色”流行时已经定型,所以至今仍在沿用,保留了语言发展的历史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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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号后面出现引语,冒号前面用“说道”还是“说到”?

说道。且看下面这个例句——爷爷说道:“不经一番寒彻骨,哪有梅香扑鼻来?年轻人一定要有自觉的吃苦意识。”这里只能用“说道”,不能用“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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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其实就是“说”。同样的意思,古今用字不同。古代的说称为“曰”或者“云”,因此有“子曰诗云”这条成语;近代的说称为“道”,早期白话小说中,不是“张三道”,就是“李四道”;现代则趋于口语化,称为“说”,“能说会道”,“说三道四”,“说”和“道”是一回事。


“到”没有说的意思。“到”用在“说”的后面,表示的是提到、谈及的意思,如“说到曹操,曹操就到”,“说到‘卖萌’,老师重点解释了这个‘萌’字”。“说到”后面紧跟的是谈及的对象。也可表示说到什么地方或者说到什么时间,如“说到天边,借债还钱”,“说到5点,意犹未尽”。


正因为此,“说道”和“说到”在使用时有一个区别:“说道”的后面,可以用冒号,或其他标点断开;“说到”则必须和谈及的对象、地点、时间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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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词中的“萧郎”是姓“萧”的情人吗?

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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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古代的爱情诗,常会和“萧郎”不期而遇。如唐施肩吾《赠仙子》:“凤管鹤声来未足,懒眠秋月忆萧郎”;元稹《襄阳为卢窦纪事》:“依稀似觉双环动,潜被萧郎卸玉钗”。“萧郎”到底是何许人也?有文章解释说:指“姓萧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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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排版问题,文中a请视为拼音体。


来源丨《编辑学刊》公众号

编辑 | 夏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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