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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质检做法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4-04-02

笔者始终认为,质检者在质检活动中不但要当“裁判员”,也要做“运动员”,要把查错、灭错变为自己的自觉行动!——“认真检查书籍的内容,提高出版物的质量,要集合大伙儿的力量来干。”“你不发觉我发觉,我见不到他见到,各方面的同志都能这么做,我们出的书,质量就可以逐步提高了。”(叶圣陶语)


由此,图书质检者同样必须负起消灭各种差错的责任,这是由出版的工作属性决定的,也是《图书质量管理规定》和《图书质量保障体系》的硬性要求,因而也就有个怎样做效果相对好的问题需要考虑。笔者认为质检者首先要形成自己的工作思路,这对取得好的质检效果是非常重要的。



质检的思路


笔者感觉这是很现实的问题,因为一份图书质检清样的字数少则十几万,多至几十万,如果逐字逐句检查,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质检毕竟不是编校。现行通常的做法是随机抽取正文连续10万字进行质检,它的好处是既可以提高检查的速度,也能体现一定的代表性,但是检查的面就小了些,甚至有可能导致重要的差错不在所检查的范围之内而漏网,而这恐怕就是得不偿失了。


因此本人的做法有所改变,概括起来就是:

合理调配,普遍查看,详略得当。即在尽可能通览全清样内容的基础上做到有的放矢,有所侧重,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地消除错漏隐患,尤其是那些比较严重的差错。

下面就对“合理调配,普遍查看,详略得当”做法分别叙述下。


(一)合理调配

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在管理上,要科学、合理地调度待检的书稿。一般而言,质检工作效果与所给时间成正比(原因多与心理因素有关),不太忙时还好说,可以按部就班地工作,但遇到稿件扎堆且都是急件时就必须视具体情况,分轻重缓急地做好安排。需要强调的是,一定要及时与编辑进行沟通,协调好各方关系。关系理顺了,自然就会心态平和地工作,这是做好质检工作的外部条件。


二是在自身调节上,调整好情绪,不受或少受外界及自身不良因素的干扰,掌握自身生物钟的规律,用心营造自己工作的小环境,以最佳状态进行工作,这是做好质检工作的内部基础。


(二)普遍查看

是指从头至尾翻看一遍质检清样,目的主要有二:一是检查书稿在体例上是否有明显的硬伤,如版式、字体字号、序码、图表、标题、书眉等;二是对书稿内容做到心中有数。翻看不等于只翻不读走过场,而是强调三个同步:手在翻,眼在看,脑在转,最后形成思维判断。在普遍查看的过程中做好这三个同步,就能很现实地多发现一些不规范的技术性差错,间或可以发现一些大问题。


(三)详略得当

如果说普遍查看是对书稿多角度把握、全方位注意的话,那么详略得当就是有针对性地对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部分进行重点检查,如对非正文部分,如扉页、版权页、前言、序、目录、后记、文后参考文献等,必须逐字逐句通读检查,而且这些内容必须对照着读,看书名、作者等同一信息表述是否一致;目录部分要以正文为准,确保是正文的“复印件”。


对正文部分,有些内容不但要详细看,而且必须精读,对社科、政论类书稿尤要如此。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关注书稿内容在观点、引文、表述等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本人多年的质检结果显示,这类差错通常要占很大比例,这倒是印证了“只有句子才有意义”(维特根斯坦语),“一家出版社的面包取决于书的内容”(温塞德语)之说,而且它们表现形式各异,有时只存在于一两句话中,大多是隐性的,需仔细甄别,吕叔湘先生就曾告诫过我们:“语言的确是一种奇妙的、神通广大的工具,可又是一种不保险的工具。”


通过实践,笔者感到凡涉及以下方面的内容时必须仔细分辨隐藏的“不保险”成分。


1.涉及敏感话题的内容,必须精读,即质检时要有政治敏感性,用《图书编辑工作基本规程》中的要求,就是“审稿要注意政治”。


看个例子——某县委、县政府所写的文章中有如下的表述:“全县人民多年来为保证辽河中下游人民端上‘一碗清水’,致力于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有树不能滥砍,有矿不能滥挖,有污染项目不能上,致使县域经济发展缓慢。”


乍一看,谈的很客观,但细一分析就会发现这段话带有明显的错误情绪,也属于逻辑推出悖论。因为按照作者的逻辑推理,该县经济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有树不能滥砍,有矿不能滥挖,有污染项目不能上”,如果继续如此推理,岂不是国家的环境保护政策导致了该县的贫困?很显然,这种对国家政策的抵触情绪绝不应该出现在我们的图书中。


另外事实也表明,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并非社科类稿件的“专利”,检查科技类书稿时也绝不能放松警惕,如《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书稿中的一道题就是这样的——

“某老板每天早晨从住处开车至工地,路上经常超速开车,这样就要受到交警的处罚。根据图中所给的该老板开车上班很可能碰不到交警的各条线路情况,试问应选择一条什么路线,才能使其从家出发至工作地路上既可以超速、而碰到交警的可能性又最小?”


纯数学知识被“学以致用”到了为逃避惩罚而出谋划策上,可悲吧,这也应该是个不大不小的导向性问题了,挑战国家法规啊!


与此同时,质检者也必须注意消除书稿中某些内容“可能对社会产生的后果和影响”(《关于加强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比如有位作者的自述——


“说真的,除了教委领导外,我第一次接触了市委宣传部的××和××处长(真名实姓)。别的领导概不认识我。以后他俩没少在市委主要领导面前替我说好话,这才使我在较短的时间内一下子从市高中校长到××大学做校长。”


这段表白在客观上给读者留下了这样的印象:一是作者只是靠拉关系、走后门当的大学校长;二是党政机关选拔、任用干部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及程序行事。这种表述不但贬低了自己,也贬损了党政机关,显然这是作者不曾料到,也不想得到的结果。事实上,作者完全是靠真才实学而得到提拔重用的,这在书稿中不难得到验证,所以必须进行处理。

2.对涉及我国国家主权的内容务必要当心,要视具体情况有效消除这方面的隐患。


如作者在谈论我国主权统一问题时所持的“20世纪90年代的历史说明,中国的主权统一必须经过同其他各国的合作才能完成”之观点显然是极其错误的,因为中国的主权统一纯属中国内政,外国无权干涉,况且邓小平同志也早就指出过:“和平统一不是我吃掉你,也不是你吃掉我。但万万不可让外国插手,那样只能意味着中国还未独立,后患无穷。”

3.对伟人及国家领导人的引文存有疑问时,要核对权威版本,确保准确无误。


比如一句引自毛泽东同志《改造我们的学习》中的话竟然是“我们学的是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是直接违反了马克思主义的”,经核对原著,应该是“我们学的是马克思主义,但是我们中的许多人,他们学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是直接违反马克思主义的。”


引文残缺导致原文意思大相径庭,也就构成了重大的政治性错误,教训深刻吧!

4.对史实性的内容不可大意,尤其是对自己并不熟知的,务必要进行查证,因书稿中以讹传讹的现象实在不少见,如对当年震动世界的“小球推动地球”的“乒乓外交”的介绍就是这样——“1970年10月25日,美国总统尼克松通过巴基斯坦总统齐亚·哈克向中国领导人表达愿意与中国方面私下接触的愿望,并在不久后的一次外交宴会上,第一次称中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中的关键人物就是错误的,因当时的巴基斯坦总统是叶海亚·汗,而不是齐亚·哈克。后者是在1978年首次就任该国总统的,并于1985年获得连任。因此在1970年,齐亚·哈克是不可能以总统身份出现的。


有趣的是,笔者上网查证时发现有一些相关内容与作者所述如出一辙。由此说来作者也许是犯了以讹传讹的错误。这就可以提醒我们,网上的信息也有良莠之分,引用时要擦亮眼睛,以分辨真伪。

5.前后分别述及的同一内容,需要注意口径是否一致。作者在组织内容时照应不周,导致前后提法不一致而致使读者无所适从的情况是常有的事儿,如很简单地介绍一位女企业家的感人事迹,前面说“她结过婚,但没有生育孩子”,可隔了若干页后又写道“作为一位母亲,她……”,让人读了感觉一头雾水。笔者体会到,要想发现此类问题,就要对看过的内容做有意识的记忆,以期对同一内容信息产生条件反射。两相一对照,矛盾的说法自然就现原形了。

6.多掌握现代汉语语法知识,对书稿中的病句等保持相当的敏感性,以确保“使稿件的内容更完善,体例更严谨,材料更准确,语言文字更通达,逻辑更严密”(《图书质量保障体系》)。


需要说明的是,如上所谈的只是笔者个人的体会,而我们在质检书稿时需要关注的绝非仅限于这六个方面,相信质检同人们会总结出更多适合自己工作的关注点。


“合理调配,普遍查看,详略得当”三者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合理运用才能相得益彰,这是笔者对质检如何去做的最大体会。



二、质检值得商榷的做法


每位质检者都会有自己行之有效的做法,只是自己是质检者,同时也是被质检者而常常要做申辩,且平时也少不了与编辑同人做交流,因而感觉某些质检的做法很值得商榷,在此与质检同人探讨、共思考——

1.计错不可仅以个人的认知或喜好为准,更不能凭想当然,要做到有理、有据,能够经得起推敲,能令人信服。比如曾有质检者认定我社书中引用的邓小平原话“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中的“人民”为“人民群众”之误,并给计了错。而其认定的依据只是他自己的语录,并没有认真核对原文。查看《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372页倒数第5行的原文就是“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

2.不应以没有定论的东西作为计错的依据,最典型的事例莫过于“做贡献”还是“作贡献”,毕竟《现代汉语辞典》用前者,而《辞海》则取后者,它们可都是权威工具书了,因此笔者认为其实它们并无对错之分,有的只是使用者的爱好或习惯不同而已。


类似的用法还有“作(做)报告”、“年轻(青)”,等等。本人倒是非常赞同有同人的观点——语言学家都没能形成共识的东西,我们何苦难为自己呢?


感觉对待此类问题,我们把握住一个原则即可,即编辑实务中级教材中提到的前后使用的“一致性原则”。另外,以没有定论的东西作为计错依据的做法不可取之处,还在于质检只是依据一种权威用法计错(如做(作)贡献),就很容易被人家申辩成功的,那质检岂不是做了无用功了?实在无此必要吧!

3.那种把质检混同于一般编校而把精力都花费在了抠一般字词和标点符号、版式等而无暇他顾的做法,虽不能说有毛病,也不应该说不对,但却是不可取的,因为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些问题不是差错的主体,更不是差错的全部,也就实在支撑不起书稿中差错的“大厦”,否则《图书编校质量差错判定和计算方法》的最新出台就是多此一举了,因而对质检而言是本末倒置。


进一步地,这种做法在客观上淡化了质检的政治属性,不利于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也就不是总书记所要求的“种好自己的田”,而是“荒了自己的田”,从《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附件“计错方法”和《图书编校质量差错判定和计算方法》中知识性、语法性、逻辑性差错,每处计2个差错;一般技术性的差错,每处计0.1~1个差错的规定看,也实在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的。笔者认为,其实质就是弱化了质检的首要职责,也就有负单位设立质检岗位的初衷了。


再退一步讲,如果用心抠的让人信服也就罢了,问题是有个别质检者还热衷于在本不是问题的“问题”上较劲、斤斤计较,如不看语境地把“老师”学术成“教师”、把“按…规定”强行改为“按照…规定”并计错,更有甚者稿件中的“新中国”也不能幸免,等等。难怪有编辑议论纷纷,这也能当差错?这个扣分也真是醉了!能不能挑点让我信服的问题呢?有质检同人对此也是十分感慨——质检者除了计错,还应该会点别的!笔者由此想,这也许是一些质检结果不被认可、遭人诟病的主要原因之所在了。


笔者认为,汉语言的运用因行文者风格、爱好、习惯等的不同而会有所不同,因而也就具有了灵活、多样性特点,也就不可能像数理化概念那样是“非一即二”、“非此即彼”的,这也必然会反映到书稿中,为质检者应该充分地意识到这一点,否则就生成“八股文”了。


笔者讨论这话题,只是感觉以上所谈的客观存在的现象不利于质检作用的发挥,实该引起大家的关注与思考。自己很欣慰的是,通过交流,发现这也是不少编辑、质检同人的共识了。




结    论


质检者关注书稿中的“政治的和政策性的内容”(《关于加强图书审读工作的通知》)和其他类型的差错,如同“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一样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只是要把握好质检注意的先后次序,尽力做到既不遗漏意识形态的导向问题,也要非常现实地减少知识性、语法性、逻辑性等差错,以尽到质检的职责。


笔者曾在《图书质检政治定位之我谈》一文中提出“确保不遗漏导向性问题是出版者安身立命之根”的工作理念,在此感觉应该再续写一句——“消除技术性差错是成就编辑事业之本!”这样,笔者自定的质检理念也就完整了。


作者 | 米戎

编辑 | 夏国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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