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同胞、台湾居民、定居台胞、常住台胞与台湾省籍同胞
根据不同语境,可使用台湾同胞、台湾居民、定居台胞、常住台胞、台湾省籍同胞等涉台用语。
台湾同胞,简称“台胞”,指祖籍或出生、居住、工作、生活在台湾的具有中国血统的人。可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居住在台湾岛内的祖籍在台湾省或其他各省籍的中国人(包括从大陆去台湾的国民党军政人员);
各个不同时期从台湾到大陆工作和生活的人;
从台湾到国外居住数年后再到大陆者(又叫归侨);
生在大陆,从未去过台湾,但祖籍在台湾的人;
已离开台湾旅居国外或港澳的人;
由台湾去国外定居并且加入外籍者(严格说来这部分人属外籍华人)。[1]
台湾同胞,在宣传用语中多指代在台湾地区居住生活、具有台湾户籍的同胞。
台湾居民,指在台湾地区定居且不具有大陆户籍的中国公民。
定居台胞,指台湾同胞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取得大陆户籍,身份转换为大陆居民的群体。
常住台胞,指未注销台湾户籍,但常年在大陆居住、生活的台湾居民。
台湾省籍同胞,一般指具有大陆户籍、籍贯为台湾的大陆居民。
“台湾省籍”有以下含义,表示不同的概念,内涵和外延都有所区别。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
“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台湾省籍同胞中选出。”
其中的“台湾省籍”,专指大陆居民的台湾籍贯。这是“台湾省籍”表示的主要概念,是“台湾省籍”一语的通常用法。
这里的“台湾省籍同胞”专指具有大陆户籍、籍贯为台湾的大陆居民。
兼指大陆考生的台湾籍贯和常住台胞子女考生的台湾户籍
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指出: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
其中的“台湾省籍”,兼指大陆考生的台湾籍贯和常住台胞子女考生的台湾户籍。
这里的“台湾省籍考生”兼指有台湾籍贯的大陆考生和有台湾户籍的考生。“台湾户籍”考生,这里专指就读大陆普通中学、参加大陆普通高考的常住大陆台胞子女考生。
江泽民在《为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完成而继续奋斗》(1995-01-30)的重要讲话中强调:
“两千一百万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
相关的政策解读指出,这一论述
“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注意到台湾社会的实际状况,重视台湾省籍同胞与1949年后到台湾的其他省籍同胞及其后代的不同特点和相互关系,了解他们特殊的历史遭遇而产生的独特的心理状态”,并提出“我们真诚希望台湾同胞,不分省籍,不分地域,和睦相处,共同发展;也相信,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的台湾同胞,会同我们一道为制止分裂图谋、促进和平统一作出贡献”。[2]
其中“台湾省籍”“其他省籍”的“籍”均指祖籍(原籍);“台湾省籍”,专指台湾居民的台湾祖籍。
这里的“台湾省籍同胞”,相对于“1949年后到台湾的其他省籍同胞”,主要指1949年之前特别是1945年台湾光复之前就长期生活在台湾的闽南人、客家人和少数民族。
前面涉及“台湾省籍”3种含义的引文,分别出自全国人大决定、国务院部门规范性文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的讲话及其政策解读,其中均使用“台湾省籍”。与之相关的引用、引述或阐释,也应使用“台湾省籍”这一规范用语,不使用“台湾籍”或其简称“台籍”。
“台湾省籍”是官方正式用语,表述规范严谨,语义明晰。“台湾籍”“台籍”则有歧义,其中的“籍”是指“国籍”还是“省籍”,未加限定,语义不明。“台湾省籍”,以“省”限定“籍”,表明此处的“籍”绝非表示个人对国家的隶属关系而是表示个人对省份的隶属关系,排除了使用“台湾籍”“台籍”可能产生的歧义和误解,鲜明地体现了一个中国原则。
例如网媒上的一些新闻标题:
中国军网《台湾省籍代表委员:坚决反分裂反干涉 坚定守护中华民族共同家园》,新华网《台湾省籍代表委员:深化两岸融合发展 共创民族绵长福祉》,新华网《在京台湾省籍代表委员介绍全国两会履职情况》,人民网《三位台湾省籍代表委员的“两岸之思”》,腾讯网《13名台湾省籍全国人大代表选出 林毅夫之妻当选》,人民视频《党的二十大台湾省籍党员代表邱峰: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等等。
在正式场合和书面表述中,应统一使用“台湾省籍”的规范表述,以符合一个中国原则。但是,使用“台湾籍”“台籍”的情况相当普遍。特别是每逢两会期间,“台湾籍/台籍代表、委员”“台湾籍/台籍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籍/台籍人大代表”“台湾籍/台籍全国政协委员”“台湾籍/台籍政协委员”等用语纷纷见之于媒体。
例如网媒上的一些新闻标题:
人民政协网《台籍代表委员鼓励台青:全身心融入国家发展》,人民日报海外网《台湾籍全国人大代表如何履职尽责?》,中国台湾网《台籍全国人大代表廖海鹰:积极落实惠台政策是人大代表的使命》,中国台湾网《台籍人大代表:今年起台湾高中甚至是初中毕业生都想来大陆了》,中国台湾网《台籍全国政协委员杨毅周:两岸大交流、大合作、大发展趋势不可阻挡》,知乎《台籍政协委员凌友诗:愿为两岸和平统一贡献智慧》,等等。
其中的“台湾籍/台籍”,均应改为“台湾省籍”这一规范用语。
“台湾省籍”有其特定的含义和使用条件。除非必要,否则不使用“台湾省籍”。例如“台湾人士”“台湾歌星”“台湾演员”等涉台常用语,一般直接使用即可,不必画蛇添足,加上“省籍”二字。
关于“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台盟台联界别委员”和“××大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等用语
关于“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台盟台联界别委员”等用语
《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2022-04-20)规定:
“台湾省暂时选举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3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台湾省籍同胞组成的协商选举会议选举产生。按照选举法规定,选举采用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协商选举会议人数为126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的台湾省籍同胞协商选定。”
“第××届全国人大(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同)台湾省代表团”,简称“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其成员称“第××届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代表”。“台湾省出席第××届全国人大会代表”,简称“台湾省第××届全国人大代表”“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也可简称“台湾省人大代表”。
例如网媒上的一些新闻标题:
台胞之家《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中国知网《希望两岸人民共同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融合发展,促进祖国早日统一——访问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台湾省代表团代表邹振球》,中国人大网《台湾省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协商选举方案》,新华网《台湾省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中国人大网《台湾省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到绍兴调研》,中国人大网《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赴四川视察》,等等。
“台湾省籍全国人大代表”,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可简称“台湾省籍人大代表”“台湾省籍代表”,这些用语常见之于新闻报道,未见之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应注意:“台湾省全国人大代表”,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可简称“台湾省人大代表”“台湾省代表”,都是法定用语“台湾省出席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简称,其中的“省”一般没有必要改为“省籍”。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中华全国台湾同胞联谊会(全国台联),是全国政协34个界别中的两个界别,其成员可合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届全国委员会台盟台联界别委员”“政协全国委员会台盟台联界别委员”“全国政协台盟台联界别委员”;或分别称“全国政协台盟界别委员”“全国政协台联界别委员”,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也可简称“政协台盟界别委员”“政协台联界别委员”“台盟界别委员”“台联界别委员”。这些常见之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正式用语,与常见之于新闻报道的“台湾省籍政协委员”“台湾省籍委员”等用语,各有其特定的语义、特定的使用场合。
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团有38个,台湾省籍党员代表团是其中之一;中国共产党的台湾省籍党员,简称“台湾省籍党员”;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由中国共产党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推选;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的代表,称“中国共产党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代表”,简称“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代表”“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代表”;由该会议推选的参加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称“中国共产党第××次全国代表大会台湾省籍党员代表”,简称“××大(如二十大)台湾省籍党员代表”,在不引起歧义的情况下,也可简称“台湾省籍党员代表”。
例如网媒上的一些新闻标题:
台胞之家《台湾省籍党员代表团代表继续热议二十大报告》,人民网《汪洋会见中国共产党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代表》,甘肃统一战线《省台联传达学习全国台湾省籍党员代表会议精神》,人民网《二十大台湾省籍党员代表邱峰:同种橄榄树 共圆中国梦》,中国青年网《台湾省籍党员代表江尔雄:愿做“摆渡人” 帮助台湾青年在祖国大陆落地生根》,黑龙江新闻网《全省台湾省籍党员大会召开》,等等。
以上用语中的“台湾省籍”,均不能省去“籍”字,改为“台湾省”。
[1]见中国政协网:《台湾同胞》。
[2]见国务院台办:《如何理解“台湾同胞,不论是台湾省籍还是其他省籍,都是中国人,都是骨肉同胞、手足兄弟”》,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网站。
作者 | 谭桂声
来源 | 木铎书声 公众号
初审 | 夏国强
复审 | 邢自兴
终审 | 赵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