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2024年6月28日发布的行政审批许可结果显示,已批准中国法制出版社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法治出版社有限公司。
此前,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已于2020年更名为《法治日报》。2020年8月1日,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在创刊40周年之际,经中央政法委员会、司法部同意,并报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法制日报》更名为《法治日报》。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曾表示,如果说“法制”是两维的,那么“法治”就是三维立体的。从“法制”到“法治”是从静态到动态的过程,从一个有制度到实施制度的过程,从一个有规范到发挥规范、落实规范的过程。《上海法治报》作为全国法制报系统中第一个将报名中的“制”改为“治”的专业报纸,秉承的正是这一理念,从讲好静态规范的“法制”,过渡到更多关注动态实践的法治。
从“法制”到“法治”,别看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却有很大的不同。
“法制”和“法治”虽是一字之差,却截然有别。法学家们形象地把“法制”称为“刀制”。将“法治”称为“水治”。
法制(Legal system),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本义是法律制度体系,包括一个国家的全部法律、法规以及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等。
法治(rule of Law),是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度和过程,是法律治理的简称。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
法制:产生于阶级社会,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产生,法制既可以与民主、人权相联系,也可以与专制和独裁相联系。
法治:是近代民主政治的产物,1999年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之一。
法制:属于社会制度范畴,是一种相对稳定的规范体系,目的是让国家事务制度化、规范化、确定化和稳定化。
法治:属于社会意识范畴,强调用法律的思维去治理国家,往往与民主和人权相联系,摆脱“人治”的思维,使国家的治理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改变而改变。
法制社会中的,法律不是调整社会关系最为重要的社会规范,往往是从属于诸如习惯等其他一些社会规范,特别是我们熟悉的道德规范。
法治社会中,法律则具有最为重要的地位,法律至上是法治社会的一个基本标志。
法制建设的重心是加快立法,做到有法可依。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发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号召。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
有法可依 有法必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表明中国已在根本上实现从无法可依到有法可依的历史性转变。
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总蓝图、路线图、施工图。
必须遵循“坚持依法治国”的原则,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全面提高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
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党的十八大以来,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成为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新境界。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宪法作这样的修改,更有利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制”到“治”,一字之变,是我们党依法治国理念和方式的新飞跃,体现了我国法治建设理念的提升,是一个伟大的跨越。一字之变的背后,承载着法治媒体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时代,做好法治新闻舆论工作的新要求、新使命。
虽一字之变,但内涵和外延变化巨大。从“制”到“治”,不仅彰显了法治建设由静态的“重在制度”到动态的“重在治理”的巨大转变,更彰显了由初级形态的有法可依到高级形态的良法善治的巨大转变。
近年来,全国已有数家省(区市)法治媒体陆续完成更名工作,更名后的报纸更加凸显法治特色,更能有效发挥法治新闻舆论主力军和主阵地作用。
附 录
【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依法治国”的论述】
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
(二)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三)严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健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强化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
(四)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建设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作者 | 都人士整理
来源丨 图书编校启示录 公众号
初审 | 夏国强
复审 | 邢自兴
终审 | 赵玉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