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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著录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5-07-25

参考文献是学术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反映了科研工作者对研究对象探索的深度与广度。对于学术期刊而言,参考文献是计算期刊影响因子的基础,文献的被引用次数、转载量反映了期刊与文献本身的学术质量。因此,参考文献对于衡量科研工作者的学术水平与学术期刊的领域影响力都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但是,规范著录参考文献并未引起科研工作者的重视。部分科研工作者在著录参考文献时比较随意,给学术期刊编辑的编校工作带来了一定困扰。因此,笔者将结合编校实践,思考在实际学术论文写作的过程中,著录参考文献时尚有改进的地方,以期丰富相关学术期刊编辑出版的工作经验。不当之处,还请方家批评指正。


目前,在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的参考文献著录中,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古籍、外文文献与电子资源等方面。



古籍文献


古籍文献由于年代已久,有的古籍文献早已散佚,后人对其整理、校注、辑注等工作便显得尤为重要。所以,本文讨论的古籍并不仅仅局限于民国以前的文献,也囊括了民国之后及当今对古籍的整理、考订、校注、辑注等文献。关于古籍文献参考著录的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其一,古籍文献著录的责任者信息(如整理者、校注者、辑注者等)残缺。在某种程度上而言,尽管后人在整理、校注、辑注古籍文献的过程中形成的是“二手资料”,但越是经典的古籍文献,越容易产生不同的校注者,并重版、再版。对于同一部古籍而言,正是后人的不断整理、校注等,它才更加完善,也更便于后人阅读与理解。但是,部分作者往往会忽略这一点,在著录参考文献时只著录古籍文献的原著者,未著录其整理者、校注者、辑注者等。比如,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经典文学作品《西厢记》,吴晓铃和张燕瑾都是其校注者,部分作者只著录所参考的《西厢记》版本的出版时间(如1960年),未著录相应的校注者(吴晓铃)。

其二,在著录古籍文献的具体卷、册时,未遵循文献的原有形式。对于大型古籍文献来说,在具体到某一本书时,有的是“一、二、三……”形式,有的是“壹、贰、叁……”形式,也有的是“上、中、下”形式,还有的是“前、后”等形式。比如,对于由宋人胡仔纂、廖德明点校的《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在著录这本文献时,有的作者会著录为“《苕溪渔隐丛话》(后)”或随意著录为“《苕溪渔隐丛话》(下)”,甚至省略“后集”。这些都是不规范、不严谨的著录行为。



其三,在著录合订本古籍文献时,著录信息混乱、不完整。《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规定:“对于不同责任者的多个合订题名,可以只著录第一个或处于显要位置的合订题名。在参考文献中不著录并列题名。”但是,对于合订本而言,如果去掉与之并列的题名,就会影响文献的本来面貌。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情况,应该补全题名项信息,并以析出文献的形式体现引文所对应的具体文献信息。比如“今京师所尚戏曲,一以昆腔为贵。常州无锡邹氏梨园,二十年旧有名吴下。主人亡后,子弟星散,今田皇亲家诸伶……”,该文字出自明人史玄《旧京遗事》。但作者参考的古籍文献是《旧京遗事·旧京琐记·燕京杂记》(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合订本。在著录参考文献时,如果著录为“〔明〕史玄.旧京遗事[M].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就与原本的文献不一致,所以,笔者认为,较为稳妥的处理方式应该是“〔明〕史玄.旧京遗事[A].〔明〕史玄,〔清〕夏仁虎,〔清〕阙名.旧京遗事·旧京琐记·燕京杂记[C].北京:北京古籍出版社,1986.”。



外文文献


在学术论文中,相较于传统的古籍文献,外文文献的引入体现了作者的国际视野。但是,笔者在编校工作中发现,作者在著录外文文献时,常见问题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作者混淆欧美著者的姓与名。《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7714—2015》规定:

“个人著者采用姓在前名在后的著录形式。欧美著者的名可用缩写字母,缩写名后省略缩写点。欧美著者的中译名只著录其姓;同姓不同名的欧美著者,其中译名不仅要著录其姓,还需著录其名的首字母。”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中西方的思想文化差异,中文文献著者往往姓在前名在后,而欧美文献著者往往名在前姓在后。比如,对于外文专著Adaptation and Appropriation(London:Routledge,2005)的作者Julie Sanders,尽管该专著封面上显示的是Julie Sanders,但在著录该参考文献的主要责任者项时,应该为SANDERS J。另一方面,由外文文献导致的转引问题。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作者个人的语言水平有限,或者由于文献本身已经难以寻觅,作者只能从一些二手资料中得到原版信息,这就引发了转引问题。在参考文献项中如果只著录转引的文献版本信息,那么转引行为本身就值得商榷;如果只著录从转引文献中得到的文献初始版本信息,就与参考文献著录含义本身相悖,因为作者并没有接触到所需文献的第一手资料。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这个含有争议的问题,作者在写作时应该从源头杜绝转引情况,即文中涉及的参考文献应该都是经作者阅读、思考而选用的第一手资料。



电子资源



除了传统纸质的古籍与外文文献,在电子信息化背景下,电子资源也越来越成为学术论文参考文献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著录电子资源参考文献时,常见问题主要是作者对所需参考的电子文献的主要责任者混淆不清。

如今,很多电子资料经常在各类不同的网络平台上先后发布,网络平台可以成为获取该文献的访问路径、来源,但不能成为该文献的主要责任者。只有该文献的真正撰笔者才是主要责任者。

比如,对于2015年9月16日发布在人民网上的《加快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该文也同时发布在环球网上。在做参考文献时,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并非人民网或环球网,而是李金早。所以,作者在著录该电子资源参考文献时应该是

“李金早. 加快从旅游大国向旅游强国迈进[EB/OL](2015-09-16)[2024-01-16]

http://theory.people.com.cn/n/2015/0916/c40531-27590196.html.”。



建议与思考


综上,在著录学术论文的参考文献时,作者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其一,选用经亲自阅读与思考的第一手资料。在学术论文写作中,作者应该树立第一手文献意识。在深思熟虑的基础上,选用经典的第一手文献资料,而非经他人转述的资料,确保原始文献的真实性,避免曲解文献的原意。

其二,分清文献的责任者,这既包括主要责任者,也包括其他责任者。对于不同类型的文献,作者应该尊重不同责任者的知识劳动成果,尊重责任者的署名权,在著录责任者姓名及责任项时不错写,不漏写。



其三,选用的文献应是非用不可的,而非“装饰”。文章选用的参考文献应该能反映研究对象的本质问题,并且,作者在引用文献内容时应该引而评论,或反证,或假设,或比较,等等,而非为了引用而引用。


从笔者的编校工作实践来看,目前有部分作者实际是科研工作的入门者(这里特指硕/博士生),所以,导师(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应该提醒学生规范著录参考文献。高校教师在训练学生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时,应该提醒学生注意规范参考文献细节,以朴实、踏实的态度进行学术研究,避免学术不端行为,冷静对待学术热点。


同时,笔者认为,在目前的研究生教育体系中,高校应该重视学术写作规范专业训练,开设学术写作规范教育课程,教师可以尝试以案例的形式引入关于规范著录参考文献的内容,从而让学生在科研入门阶段就能认识到规范著录参考文献的重要性,并身体力行。


学术期刊编辑,首先,应该在纸质期刊的醒目处与期刊公众号中注明该期刊的参考文献著录格式,并在确定用稿、联系作者的过程中,向作者强调规范著录参考文献的各项要求。其次,在编校环节中,应该做到“凡引必核”,提醒论文作者主动提供文中所有引文的出处信息,包括引文的原文、期刊的期数、专著的版权页及封面、报纸的期数、网址等原件内容,确保引文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最后,学术期刊编辑还应该加强学术专业领域的持续学习,特别是对学术专业领域经典文献的著录细节(比如责任者、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时间等)应该了然于心,对最新重要文献的著录细节应该非常熟悉,从而不断提高判断著录参考文献正误的敏感性,提升工作效率,避免以讹传讹,甚至改正为误。


一篇好文章既需要作者的努力,也需要编辑的眼光。规范的参考文献能体现作者严谨的学术态度,也便于优秀文献资料的再次传播与被引用。所以,作者应该重视参考文献的规范著录,从源头抓起;编辑需要在大量来稿中、在各类学术会议中敏锐地发现好作者、好文章,发挥职业特长,使好文章更加严谨。只有这样,作者与编辑才能相互配合,相互成就,共同推动学术研究与学术出版的高质量发展。


作者 | 李媛 江苏省文化艺术研究院

初审 | 夏国强

复审 | 邢自兴

终审 | 赵玉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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