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校和质检过程中,“涉及”与“涉及到”是经常碰到的一个难题。从口语或理解的角度来看,“涉及到”是没有问题的,但是,校对软件对“涉及到”一词经常报错,所以编校人员也习惯性地将“涉及到”改为“涉及”。久而久之,在质检时,也习惯性地将“涉及到”判为差错。但是,“涉及到”到底有没有错呢?
一些学者与专家认为,只有“涉及”才是合乎语法的形式,“涉及到”是“涉及”的误用。左钧如(《“涉及到”及其他》,《咬文嚼字》1995年第7期)就认为,“涉及”中“涉”是“牵涉’的意思,“及”是“到’的意思。“涉及”,就是“牵涉到”,意思很明确。如果在“涉及”的后面加上“到”字,就变成“牵涉到到”了,是画蛇添足。但是,“涉及到”可改成“牵涉到”。与此类似的有“触及到”。
周希文(《说“报刊杂志”与“涉及到”》,《语文月刊》1997年第2期)也认为“涉及到”的“涉”,意为“牵连”或“关连”,“及”为“到”的意思。“涉及”即为“牵涉到”“关连到”。后面再加“到”字,显得多余,应该删掉。
赵丽莹、冯树民、杨波(《小议“来自于”和“涉及到”》,《中国科技期刊研究》2008年第6期)则全面分析了“涉及到”误用的原因。由于误用者对“及”的成分意义不敏感,认为“及”是词法层面的一个构成成分,不再参与句法层面的运作。但“涉及”由短语降级为复合词,它又没有抛弃短语的特性,在结构和意义上都清晰地表达为“牵涉到,关联到”。
所以,“涉及”是一个词汇化程度比较低、特性倾向于短语的词,却被认为是一个词汇化程度比较高的词,从而在后面加了与“及”同义的“到”,造成了误用的根源。
也有一部分人支持使用“涉及到”。史南就旗帜鲜明地认为“涉及到”不是误用,是合乎语法的表现形式。他列举了吕叔湘、朱德熙先生在《语法修辞讲话》中提出的观点,
“语法不是逻辑……有些话虽然用严格的逻辑眼光来分析有点说不过去,但大家都这样说,都懂得它的意思,听的人和说的人中间毫无隔阂,毫无误会。站在语法的立场,就不能不承认它是正确的。例如‘好不热闹’,按说是‘很不热闹’的意思,但是实际上等于‘好热闹’……又如‘在我没来北京以前,我以为一定很冷’,既然‘没来’,就谈不到‘以前’、‘以后’。应该说‘在我来北京以前’才对。可是多数人愿意加上个‘没’字。诸如此类的例子有好些。”
所以,他认为“涉及到”是一种“蛇足”的语言现象。相类似的表达还有如“未解放之前”(“未”字多余)、“出乎意料之外”(“之外”多余)、“凯旋而归”(“旋”与“归”同义重复)以及成语中的“克敌制胜(“克”即“战胜”)、“宽宏大量”(“宏”即“度量大”)、“空洞无物”(“空洞”即“无物")、“停滞不前”(“停滞”即“不前”)等,都体现了语言的灵活性和变通性。它们和“涉及到”一样都成了习惯语言,读文者或听话者也决不会产生误会,这样也就不为语法所排斥了。
舒宝璋也认为,“涉及”与“涉及到”同义,其否定式同为“涉及不到”,三者均合乎语法。“涉及到”合乎语法,是因为在口语中,“及”字已经淡化了,“涉及”在这里只有“牵涉”的意思,属语词中的偏义现象。故需以“到”字补足语义。另有“涉及不到”一语,同为“涉及”“涉及到”的否定式,最足以证明“涉及到”一语的合理合法性。与“涉及到”情况类似的,还有“认为是”“否则就”等,都属于汉语发展过程中,某些词从单音节向双音节过渡,从而逐步形成(有的尚未最后定型)的语词偏义现象。
樊长林(《“涉及”和“涉及到”》,《学语文》2004年第4期)也认为从语言的普遍性原则来说,不能说“涉及到”的用法是错误的。“涉及”后面加不加“到”与“涉及”是短语还是词有一定的关系。“涉及”这个复合词正是处于词汇化的渐变过程中,还残存着短语的一些特性,它的两个构成成分在形式上和意义上都是清晰明显的,因而在语言运用时,一般不在后面加“到”。但可以预测,随着这个词语的词汇化程度不断提高,意义的进一步融合,人们对在“涉及”后面加“到”会渐渐地漠然起来。
李萌怡的硕士学位论文(《“涉及”与“涉及到”的对比研究》,北京大学对外汉语教育学院硕士论文,2013年)也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文章通过对CCL语料库中的实际语料,利用主观化、象似性、可及性、叠加与强化等认知语言学理论对现代汉语中“涉及”与“涉及到”的用法进行了对比分析,得到结论:
第一,“涉及”与“涉及到”所关涉的名词性成分中,“涉及”较倾向于关涉具体的内容,而“涉及到”倾向于关涉比较抽象的内容。这是数量象似原则的体现。由于抽象名词的概念复杂度比具体名词要高,可及性比具体名词低,所以与形式比较复杂的“涉及到”相搭配。具体名词概念复杂度比较低,可及性高,所以倾向于与形式比较简单的“涉及”搭配。
第二,“涉及”倾向于关涉不可让渡领属的语料,而“涉及到”倾向于关涉可让渡领属的语料。依照象似性和可及性的观点,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概念复杂度比较低,可及性高,在“涉及”与“涉及到”所关涉名词性成分的领属关系中,“涉及”的形式比较简单,倾向于关涉概念复杂度比较低的“不可让渡的领属关系”;而“涉及到”的形式较为复杂,可及性低,倾向于关涉概念复杂度比较高、语言形式也更为复杂的“可让渡领属关系”。
第三,“涉及”与“涉及到”的关涉成分为名词性成分时,“涉及”的关涉距离相对较近,而“涉及到”的关涉距离相对较远。这是由于“涉及到”是“涉及”的叠加与强化,在语义上起到强化的效果。“涉及到”其实是语义的一种增强型的叠加,“涉及”经过主观化与词汇化以后,关涉义逐步减弱,为了强调“及”所包含的“关涉到”的涵义,就需要在“及”后面再加“到”以构成叠加,从而使语义增强到一定程度,所以能够关涉到更远的范围,此种趋势是主观化、叠加与强化等理论综合作用的结果。
从BCC语料库来分析,“涉及到”约在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使用较为频繁,进入21世纪以后使用逐渐弱化。具体情况如下图:
另外,依据BCC语料库来分析,“涉及到”与“涉及”两词虽然一直都在使用,但“涉及到”一词明显逐渐式微,具体情况如下图:
从研究综述来分析,认为“涉及到”可以使用的理由更为充分。从语料分析来看,“涉及到”虽然式微,但并非绝迹,而且其绝对数量不少。统计《人民日报》1946年至2017年,“涉及到”使用为5865条,最近一年的使用也有30条。所以,小编们如果从改稿的角度出发,是可以将“涉及到”改为“涉及”的,但"涉及到"不能作为编校质检扣分的依据。
作者 | 舒骅
来源丨 编辑书话 公众号
初审 | 夏国强
复审 | 邢自兴
终审 |赵玉山